
对于拟陈说高校竖立事项的公示
凭证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高级阐扬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功绩阐扬法》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民办阐扬促进法》《山东省高级功绩学校竖立暂行想法》等法律法例和关联战术法令,现对拟陈说的3个高校竖立事项赐与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想法,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方式据实向山东省阐扬厅反馈。以单元口头反馈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东谈主口头反馈的应署果真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,落伍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山东省阐扬厅发展洽商处(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 60 号),邮编:250002,联系电话:0531—51793707,责任邮箱:fzghc@shandong.cn。

(山东省阐扬厅网站)
